-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4-00581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4〕106号
- 发布机构:b体育app 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9
市自然资源局:
《b体育app 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滨江机械基地金西十二路项目用地的请示》(南资源〔2024〕8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霞美镇仙河村、张坑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b体育app 2008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08〕385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b体育app 2011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1〕141号)批准征收的土地,合计0.7365公顷(原地类为旱地0.2362公顷、其他农用地0.0271公顷、建设用地0.4732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霞美镇人民政府作为滨江机械基地金西十二路项目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同意你局的供地方案,划拨供地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用地成本由用地单位自行承担,用地有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按规定自行缴纳。
特此批复!
b体育app
2024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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